English

严厉打击制售假酒的违法行为

1998-02-1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2日讯(记者刘敬智)下决心,花大力气全面清理整顿白酒生产、经销单位,切实加强对甲醇及非食用酒精产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酒的违法行为,已刻不容缓。这是国家技术监督局局长李传卿在今天由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言的重要内容。

李传卿说,从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看,我国白酒的合格率不高。1997年全国各地共抽查了白酒30885批次,有757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4.5%。另外是假冒问题严重,如:1996年对北京等5个城市市场销售的名优白酒进行了监督抽查,在82种名优白酒样品中,判定为真品的只有47种,真品率为57.3%。其中,从市郊抽查了16种样品,判定为真品的只有6种,真品率仅为37.5%。

李传卿说,最为严重的是用甲醇或非食用酒精勾兑后冒充白酒销售,造成多人伤亡的恶性案件屡有发生。据统计,自1992年以来,全国共查处8起假酒致死人命案,共有75人死亡,700多人中毒。主犯被处死的就有10人。因此,下决心清理整顿白酒生产、经销单位,严厉打击制售假酒的违法行为,已经刻不容缓。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张志刚说,当前我国未经批准的自发形成的白酒批发、零售商店,即所谓“地下交易”数量不少,严重扰乱了白酒流通的正常秩序,必须加以规范,进行综合治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甘国屏说,我国已决定对白酒生产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在这次对白酒生产企业的全面清理整顿中,对合格的企业要求其申领生产许可证;对产品质量不稳定,生产条件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实行关、停、并、转。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和无照生产酒类产品的行为。

会议还颁发了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化学工业部、国内贸易部、公安部、中国轻工总会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甲醇及非食用酒精产品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要建立严格的用户核对登记和用户档案制度。凡购买甲醇的用户,必须持有证明真实身份的相关证照,并对其进行核对登记,同时登记其使用用途、购买数量等详细情况,并由购买者签字。不符合规定的用户,一律不得向其销售。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